《纽约时报》
“你到底什么意思?”他讲话带着密西西比口音,声音中流露出愤慨和傲慢,“我认为你们应该主动安排好。我曾在圣詹姆斯剧院演出,就在这个街区。我征服了百老汇!要是我的电影还没在这里上演,那么好,你们永远也别指望它会在这里上演了。”
舞台上站着的是以演技著称的黑人影星摩根·弗里曼(Morgan Freeman)。20 年后,他重回百老汇,出演舞台剧《乡村女孩》(The Country Girl),扮演一个坏脾气的演员,于是有了上面这番牢骚。70 岁的摩根·弗里曼可谓大器晚成,他从百老汇开始表演生涯,直到30 岁才获得第一个角色;52 岁凭电影《为戴西小姐开车》(Driving Miss Daisy)一炮而红。1988 年之后,弗里曼告别了舞台。
排练间隙,弗里曼喜欢在百老汇附近著名的小酒馆Sardi's 里消磨时光。“对一个老人来说,舞台剧有太多工作要做。”除此之外,和电影、电视相比,舞台似乎已是日薄西山的行业。“你看,才刚过8 点,这里已是空空荡荡。”淘宝热门商品:
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
弗里曼重回百老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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